根据《佳木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佳大校发〔2023〕76号)和《关于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一)》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二)》,现予以公布。
请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