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复试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切实提高复试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我院将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为确保我院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安全、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复试小组、复试监督小组、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各阶段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批次 | 时间 | 内容 |
第一批 | 9月23日 | 推免生线下进行 |
第二批 | 10月初 | 推免生线下进行 |
(二)复试地点
复试小组复试期间所在办公室:佳木斯大学档案馆四楼学科办(1A05-403室)。
复试地点:佳木斯大学档案馆四楼党员之家(1A05-423室)。
考生以抽签形式排列面试顺序后,分别进行单独面试,先进行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之后进行其它相关知识考核。
(三)复试具体要求
1.学科资格审查
复试前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我校接受推免生的要求和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网络进行,考生将材料原件拍照,并将图片按下列顺序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档中,将此文档按照“考生编号+姓名”的方式命名,通过电子邮件上传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学院复试专用邮箱clxyxkb0@163.com。纸件复试前交到复试小组复试期间所在办公室,具体时间会电话通知。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③需提供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证书原件;外语成绩标准申报专项计划推免生除外。
④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提供《佳木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承诺书》;
⑤《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复试形式及要求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进行。
(2)复试要求
考生应按指定日期持学生证、身份证进行备考,考生须提前20分钟到达复试考场候场,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如出现任何紧急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紧急联系电话:13359806195,15774540916,联系人:齐老师、湛老师。
3.复试规则
(1)准备材料
学生证、身份证、一张空白纸、一只笔。
(2)复试时长
每生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过程
复试前,复试小组通过随机选择决定考生复试的先后顺序,复试过程中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禁止录音录像。测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小组老师要求退出复试考场。
4.推免硕士复试内容
(1)中文自我介绍
(2)英文自我介绍
(3)外国语的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
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对话交流,进行测试。口语主要是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听力由主考教师提问相应问题,进行听力和阅读能力评定。外国语口语占25分,听力占25分,外国语复试共计50分。
(4)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水平测试
考试科目为材料科学与工程综合水平测试,材料分析方法50分,材料科学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等相关知识100分,专业课面试共计150分。每个考生至少问5个问题。
(5)思想政治综合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5.推免直博复试内容
(1)中文自我介绍
(2)英文自我介绍
(3)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外语听力水平测试
复试小组成员与考生进行英语对话交流,进行测试。口语主要是考生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听力由主考教师提问相应问题,进行听力和阅读能力评定。专业外语口语和听力50分。
(4)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水平测试
考试科目为材料科学与工程综合水平测试,专业基础100分、科研基础100分和创新潜质50分,总计250分。每个考生至少问5个问题。
(5)思想政治综合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5.复试参考书目
《材料分析方法》(第二版)周玉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版)
《材料科学基础》(第二版)石德珂主编 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版)
6.复试成绩及总成绩构成
推免硕士复试成绩构成:外国语50分,专业150分,总计200分。低于120分为考核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直博生复试成绩构成:专业外语水平50分,专业基础100分、科研基础100分和创新潜质50分,总计300分。低于180分为考核不合格,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违规处理
考生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四、录取办法
1.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照招生计划录取。
2.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志愿、复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我校招生计划确定录取专业。
3.复试录取名单将在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4.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1.条件保障
(1)为保障我院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复试前,派专人对复试考场相关设备进行测试,保障复试设备平稳运行;
(2)建立备用复试小组成员库,做好复试工作人员保障。
2.突发事件
复试小组成员或考生出现突发问题,复试小组成员如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完成复试工作的,启用备用复试教师。学生出现突发状况不能参加或继续完成复试的,将视情况,择期复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湛兰
咨询电话:15774540916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619
佳木斯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7日